可(ke)寬泛運用(yong)于紡織印染、油(you)漆涂料(liao)、化工建材、紙張(zhang)紙版(ban)、塑料(liao)制品、白(bai)色水泥、陶瓷(ci)(ci)、搪瓷(ci)(ci)、瓷(ci)(ci)土、淀粉(fen)(fen)、面(mian)粉(fen)(fen)、食鹽、洗滌劑、化裝品等(deng)物體(ti)的白(bai)度測量。
白度計整體由光源(yuan)、光學系統、探測系統、數據處理與顯示系統等(deng)構(gou)成,總體白度值為藍光白度R457.
定儀(yi)光譜反射比均為1的理想外表面的白度為100,光譜漫反射比均為零的黑外表面白度為0。
在運用(yong)時注(zhu)意事項如下
白度計屬計量用(yong)具,嚴禁隨意拆裝。
(1)四周不得有強光源照耀及強磁場煩擾。
(2)工作環境應無侵蝕性氣體及震動源。
(3)四周空氣應干燥,不得有粉塵等漂浮物。
(4)長久停用后,應相應多(duo)長預(yu)熱時(shi)間,以(yi)提升穩固性。
(5)白度計四周應留有足夠的散熱空間,以利散熱。
(6)電源電壓必需相符工作條件。
(7)不得將樣品掉入測量筒內,以免不能調零。
(8)電源插座必需有效接地,避免外界干預。
(9)不得使黑筒及工作白板遭到玷污,以免影響精準度。
(10)不得用手直觸摸光學元器件,以免影響精準度。